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曾获评国家级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2.重视虚拟仿真教学工作,具有较为稳定的虚拟仿真教学管理队伍和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已经具备开展虚拟仿真教学的资源、装备、平台等教学环境。

3.项目团队愿意承担以下任务:选派教师参加项目研讨和提交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虚拟仿真教学实践,开展虚拟仿真教学领域相关研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等。

4.曾在2023年申报过本项目的案例团队可在更新和完善原有申报材料基础上参加申报。

二、项目目标与内容

详见项目指南(2025年版)(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项目案例团队可来自同一学院(或其他二级单位)或不同的学院(或其他二级单位),每个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每个团队需确定1名项目案例负责人,建议由相关学院(专业)的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团队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等。

2.每个学院可申报1个项目案例团队,并于48日前提交申报书 (见附件2) PDF版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3.获得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案例负责人通过中心()高教网站(网址:https://gi.ncet.edu.cn)在线填写(在线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3),填写完成后导出word 文档,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于421日前将扫描件上传至网站。

4.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研讨,在此基础上确定和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55085311

邮箱:usst_sjk@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docx

附件2. “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注意事项.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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