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本学期本科生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根据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布的《关于开展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环境与管理、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等方面的隐患,按期认真落实整改。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准入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进入实验室操作。针对新入职教师、首次参与实验的本科生及接触高风险实验项目的人员,需开展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其熟悉实验项目潜在风险、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流程。
(3)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监护。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实验课程师资配置,确保每个实验教学环节均有专人现场指导与监护。实验教师需提前熟悉实验内容与风险点,实验前向学生详细讲解操作规范、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方法;实验过程中全程在岗,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操作行为。
(4)科学规划实验教学,严控高风险项目。各学院要根据实验室承载能力、师资力量及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实验时段与人员密度,避免集中开展高风险实验项目。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以及高压、高温、高速等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须提前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风险防控措施与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