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学科研究能力的创新性人才,满足我校学生利用国际顶尖大学教育资源来拓展前沿学科知识、提升科研能力的需求,我校决定于2026年春季学期联合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继续开展实施“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课程。项目介绍及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由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等世界知名院校的在职教授负责课程设计和讲授。课程分为直播授课和分组实践两部分,由外方教授在线直播授课,并在课程后期布置科研实践任务,通过项目制研讨,最终产出期末结课报告。课程配备中方助教,全程协助外方教授对学生进行课程和分组实践辅导。学生通过参与本课程,接触并掌握前沿学科知识,提升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设置
专业知识拓展课程:由教授负责课纲与教学设计,全程采用英文直播授课,并配备助教直播课程进行深度讲解和答疑,本阶段主要为学生讲授相关学科方向的理论知识和应用,并在结课时辅导学生产出一篇围绕科研实践的结课报告。科研策略和论文写作课程:由来自藤校或 G5 级别英美顶尖院校、拥有丰富论文教学经验的专业写作导师,针对论文写作的信息检索、结构框架、文献引用、发表规范等通识内容展开讲解,训练学生的英文学术写作思维,提升科研素养与写作能力。
2026年春季学期拟开设课程涵盖文理工商等不同学科方向,课程介绍、课程大纲及教授履历等信息详见附件,或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三、课程安排
1. 课程学期:2026年春季学期(3月-5月)
2. 上课安排:
1)专业知识拓展(1-11周)(必修):教授全英文在线直播授课,3月13日开始,集中于周末上课。共10次课,32课时,计考勤。
2)科研素养与论文写作(选修):录播课,共16课时,不计考勤。
3)中文助教辅导(1-11周)(选修):每周安排中文助教辅导课,共16课时,不计考勤。
4)分组实践(9-12周)(选修):共8课时,学生将进行组队、研讨、完成围绕科研实践的结课报告。
四、授课方式
本课程均在项目方授课平台授课和学习,可实现师生课间互动、课后辅导、作业提交、考试、课程回放,双语实时字幕翻译功能。
五、选课对象
2、外语水平良好,建议达到四级 500 分、六级通过或同等能力。
六、评分与证书
1、本科生修读并通过一门课程的“专业知识拓展”部分,可以选择申请认定为以下校内课程中的1门: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性质 | 课程归属 | 备注 |
80000520 | 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 | 1 | 通识-综合素养类 | 科学探索与持续发展 | 仅限人工智能类课程认定(附件中标黄课程) |
80000540 | 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 | 2 | 通识-综合素养类 | 科学探索与持续发展 | 所有课程均可认定 |
2、课程的“科研素养与论文写作”部分、“中文助教辅导”部分、“分组实践”部分不予认定学分。
3、课程结束后,总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研修学院颁发的“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英文双语结业证书、英文成绩单、一篇围绕科研实践的结课报告。
4、课程评分方法主要为学生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和期中考试、期末结课报告成绩的综合汇总。评分的常规比例为:日常考勤10%,课程作业40%,期中考试25%,期末结课报告25%。少数教授有特殊评分安排,以最终课纲为准。
七、报名方式
1、即日起请扫描二维码填写“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报名表,并加入学生课程咨询群。


2、为了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项目和课程,将在12月24日19:00开展线上宣讲会,点击链接入会https://meeting.tencent.com/dm/0MSxxvujQi7G,或腾讯会议输入会议码加入:907-998-155。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八、系统注册及选课时间
1、系统注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学生信息录入教学系统,并通过QQ群及邮件通知学生登录学习平台,为学生开通学习账号。学生收到通知后,应在2026年3月7日前登录平台通过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关联学号以获得上课权限,并了解和熟悉学习平台的使用。
2、课题选择与更换
2026年3月7日上午9:00 起学生将可以登录学习平台完成教授和课程的选择。学生在系统中注册课程时必须选择申请成为正式学生。每个课题正式生人数限制为200人,如课程报名满员,学生依然想加入课程的,可通过本系统向教授提出申请超员加入课程,需要以全英文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至教授,如教授端批准,则学生仍可成功注册该课程。
2026年3月13日至3月25日期间,学生可以试听课程并自由更换课程。 2026年3月25日23:59时后课程选项将完全冻结,学生无法再更改课程。
九、联系方式
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办
杨老师 电话 13861531635;陈老师 电话 13961823503
十、课程介绍
教务处
国际交流处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