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23级大类专业本科生: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大类分流实施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情况,现将2023级大类专业本科生(理科试验班除外)大类分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专业分流的大类
本次进行专业分流的大类包括2023级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类)、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工科试验班(医理工综合类)、经济管理试验班、新闻传播学类和设计学类。各大类内分流专业范围见附件2。
二、专业分流的程序
(一)专业介绍
教务处网站已发布2023级本科专业介绍,学生可结合专业介绍材料详细了解专业的具体信息。详见:https://jwc.usst.edu.cn/zyjs/list.htm。
(二)大类内志愿预填报(排序)
志愿预填报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00—5月16日16:00,学生可参考各大类专业分流范围,根据个人选择,使用电脑登录教务系统进行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3)。请各位同学填满大类对应所有专业并依次排序。填报志愿时,先点击“申请志愿排序”,系统将自动展示本大类对应所有专业,请务必将所有专业排序,排序后即完成志愿填报。预填报阶段专业分流计划数均为预设值,不代表实际分流计划人数。
所有待分流学生务必按时填报。
(三)大类内志愿正式填报(排序)
2024年6月14日9:00—6月17日16:00,学生可根据教务系统内公布的各专业正式分流计划,对预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和再次确认(填报规则同上)。本轮填报后,填报结果将作为学生的最终志愿。
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未按要求填报者,视作填报无效,系统将在大类内分流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流确定。
所有待分流学生务必按时填报。
(四)确定专业分流结果
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后(成绩统计日期截至2024年7月3日),学校依据学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分加权成绩*90%+综合表现成绩*10%)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拟分流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系统自动完成学生学籍转换。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分流工作仅针对2023年入学、在籍在校且未确定专业的学生;
2021年、2022年入学,因复学、降级等原因经学籍异动进入2023级各大类,且学籍异动前已确定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籍异动前所在专业进行安排,不参加本次大类分流;
2021年、2022年入学,因复学、降级等原因进入2023级各大类且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按照入学时录取的专业大类及专业覆盖范围,根据录取年度大类分流时各专业录取成绩,另行组织志愿填报与确定专业,不参加本次大类分流;
高考时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根据高考录取专业进行安排,不参加本次大类分流。
(二)在本学期完成重选专业大类的2023级学生,须根据本通知“专业分流的程序”在重选大类后的所在大类进行专业分流。
(三)通过制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选拔的学生将以重选专业方式转入所选专业进行学习,不再参加此次大类分流。未通过选拔的需要继续参与本次大类分流。
(四)通过格致创新班选拔的学生将以重选专业方式转入所选专业进行学习,不再参加此次大类分流。未通过选拔的需要继续参与本次大类分流。
(五)请相关学院于5月17日前上报各专业拟录取计划数。
(六)请学院评定2023级大类专业学生的综合表现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最晚于6月21日上报教务处。
(七)有关专业分流各项工作的咨询:
综合表现成绩评定及相关事宜由基础学院负责解释,电子邮箱:1554553669@qq.com;电话:65556739。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负责解释,电子邮箱:jwk@usst.edu.cn;电话:55275934。
(八)如遇变化,学校将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予以通知。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大类分流实施办法》.pdf
附件3:志愿操作一览表.pdf
附表:
2023级大类专业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关键时间节点
时间 | 内容 |
5月10日9:00-5月16日16:00 | 大类内志愿预填报 |
6月14日9:00-6月17日16:00 | 大类内志愿正式填报 |
5月17日前 | 各学院上报各专业拟录取计划数 |
6月21日前 | 各学院上报学生综合表现成绩并公示 |
7月3日 | 学生成绩统计截止日期 |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