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19级大类专业本科生: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大类分流实施办法》(上理工〔2019〕139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情况,现将2019级大类专业本科生(数学类除外)大类分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行专业分流的大类
本次进行专业分流的大类包括2019级机械类(工科实验班)、电子信息类(工科实验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工科实验班)、经济与贸易类(经管实验班)、新闻传播学类和设计学类。各大类内分流专业范围见附件2。
二、专业分流的程序
(一)专业介绍
教务处网站大类招生专题栏目已发布专业介绍。学生可结合专业介绍材料详细了解专业的具体信息。http://jwc.usst.edu.cn/2019/1203/c9418a198247/page.psp?tt=0.50078260315066
(二)大类内志愿预填报(排序)
志愿预填报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9:00—6月2日23:00,学生可参考各大类专业分流范围,根据个人选择,在教务系统中填报(操作指南请务必详细阅读附件3)。
预填报阶段专业分流计划数均为预设值,不代表实际分流计划人数。
(三)大类内志愿正式填报(排序)
2020年6月17日9:00—6月20日23:00,学生可根据教务系统内公布的各专业正式分流计划,对预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和再次确认(填报规则同上)。本轮填报后,填报结果将作为学生的最终志愿。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未按要求填报者,视作填报无效,系统将在大类内分流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流确定。
(四)确定专业分流结果
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后(成绩统计日期截至2020年7月12日),学校依据学生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拟分流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系统自动完成学生学籍转换。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分流工作仅针对2019年入学学生,2017年、2018年入学,因复学、降级等原因进入2019级各大类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籍异动前所在学院确定的分流专业进行安排,不参加本次大类分流。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如内高班、春季招生等)录取的2019级学生,由招生大类所属学院确定具体专业,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大类分流。
(三)在本学期完成重选专业大类的2019级学生,须根据本通知“专业分流的程序”在重选大类后的所在大类进行专业分流。
(四)截至本学期末,未完成全部已选课程(本学期不公布成绩课程除外)考核并取得成绩学生,暂不确定专业分流结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定2019级大类专业学生的综合表现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最晚于6月19日上报教务处。
(六)有关专业分流各项工作的咨询:
1. 综合表现成绩评定及大类分流各项事宜由各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2.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负责解释,电话:021-55275934。
本科生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