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科研项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1963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合理增加大学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打造一批有挑战度的金课,促进科研与教学的有机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研项目课程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课程申报教师除应具备理论课程主讲教师必须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科研水平、较好的科研道德和良好的科研信誉,科研经费充足。作为项目课程依托的科研项目应是从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或企业获得的有经费资助的在研项目,这些项目均应在学校科技处的管理范围内。项目课程相关的教学材料(如课程目标、教学计划、检查管理、考核方式、学分认定等)应完整翔实,可作为审查评估的依据。申报的科研项目课程应具备一定的本科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实践基础。

二、立项数量

2020年度科研项目课程分两批立项,每批次每个专业限报1项。本批次科研项目课程立项后,申报教师应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并提交成绩。

三、评审程序

1、材料申报。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工作,项目课程申请教师填写《科研项目课程开课申请表》,报请专业负责人、学院主管科研、教学的负责人审核,签署审批意见。

2、资格审查。对于各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教务处根据申报资格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学校将再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后择优立项。

四、申报材料及建设要求

1、提交材料。《科研项目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科研项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申报时间。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615日。各学院(部、中心)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联系人邮箱jxyj@usst.edu.cn

3.建设要求。科研项目课程的管理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科研项目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每个科研项目在同批次教学中只能申报一门课程,已参加过科研项目课程建设的项目不重复申报。项目课程立项后不得变更项目学生名单,以《科研项目课程》的形式落实教学任务,需在2020年秋季学期完成。项目课程负责人必须对选课学生进行严格分工,并确定课程的完成形式(成果)。完成课程教学后,课程负责人必须提交课程的实施情况报告和相关教学文档。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55271041

附件1:科研项目课程开课申请表.docx

附件2:科研项目课程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