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大作业实施办法》(上理工〔2016〕223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9/2020(二)学期第二批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通知如下:
1.供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的课程以学院为单位开设,在教务管理系统建立了本学院的“本科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课程及代码”。
2.有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需求的学生将“本科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疫情防控期间使用电子版),交所在学院进行“认定评价”,提交方式和时间由申请者所在学院自行规定,由学院对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进行认定并将其认定的材料按试卷的相关管理规定留存入档。
3.请学院按照学生年级分类,在5月26日前内将本学院的学生认定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EXCEL与PDF)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按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分类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无疑义后,将学生认定信息及认定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本次认定。
4.各学院可以根据自己学院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认定时间,也可以分两次优先为毕业生认定。
注:(1)各学院相关老师务必通知学生不要重复认定,以免覆盖前期的认定成绩;请2016级有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需求的同学务必在本次完成认定。
(2)创新创业大作业是面向2015级及以后的工科学生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模块,若非工科学生需要进行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请参照本通知进行。
教务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