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浏览次数:2336

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教40条精神,落实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信息化实验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或教学实验平台研发基础。各学院(部、中心)应由本科实验教学基层组织或组织领域专家(3-5名,至少1名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交项目评审报告。

二、申报及立项安排

1.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培育项目。

2.2020522日前:学院(部、中心)完成项目申报和评审,把申报书和评审报告交教务处实践科;每个专业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每个学院(部、中心)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

3.20205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项目研究期限:20205-20215月,202012月进行中期检查,20216月进行结题验收。

三、经费

1.本年度设立校级项目约10项。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统筹决定立项项目及其支持经费额度。

2.学校将优先支持具有自主软件著作权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完成评审,项目所属类别请参照附件4,于2020522日前将申请书和评审报告(附件2)(word版)发至邮箱:usst_sjk@163.com,申请书、评审报告纸质签章件以及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电话55085311

 

     附件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3: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doc


 


    教务处

20203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