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学生学籍网上注册及缴费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5浏览次数:491

各位相关同学: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专业学生学籍继续实行网上注册,具体方式及流程如下:

一、注册

    注册时间:2271100——3911:00

    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籍网上注册,完成注册后,第二专业课表自动生成。

    提示:

    未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的课程将显示在“个人课表”的“未安排上课时间的课程”中。

    逾期不注册者将被视为主动放弃修读第二专业,将取消学籍。

二、上课日期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专业定于32开学上课,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注册完成后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第二专业课表,注意上课时间和地点。

三、学籍异动、选课、退课、重修办理

    办理时间:32日——313

    请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办理第二专业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等)以及选课、退课、重修等事宜,逾期不再受理以上事项。学生本人须提交《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学籍、课程异动申请表》(附件1),经财务处、开设第二专业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办理地点:公共服务中心20141号窗口。

四、缴费

    学校根据学生注册信息进行统一扣费,请学生将修读课程的学费于320前存入农行卡中(2012级动画专业200/学分,其他专业100/学分;2013级动画专业240/学分,其他专业120/学分;2014级各专业120/学分)。财务处将于325日扣款,逾期不缴学费者将被取消学籍。

    非在校生若农行卡已经停用,可于323日至325去学校财务处缴费。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上理工[2014]73号)规定,第二专业开课两周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注意事项:

    1. 学生选择第二专业学位修读,原则上应在不同的学科门类中进行,如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读第二专业学位,则只颁发其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不再另颁第二专业学位证书。

    2. 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的2012级第二专业学生,如不修读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需要在313前提交退课申请,经二专业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此类学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注册。 

3. 2012级第二专业学生未能修完第二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第二专业课程30学分以上(含30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者,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规定》,可予颁发“第二专业辅修证书”,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于313前提交《第二专业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表》(附件2)至教务处41号窗口申请。

4.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规定》,终止修读“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学位”的2012级第二专业学生,已取得的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学位课程学分及成绩可以转换为主修专业中的任选课程学分,转换学分上限为6分。请同学于313前提交《校内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至教务处44号窗口申请。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学籍 课程异动申请表.doc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第二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表.doc

附件3:校内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