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课属于通识—军体类课程,是我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的必修课,一门体育课为1学分,总共需要完成四个学分的体育课程,在大学第1—4学期依次修完。
2.体育课按照男女分班进行教学。
3.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达到正常体育课考核要求的学生可在第一次体育理论课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转入保健班学习。由于突发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考核,需在事发后及时办理保健班手续。
4.学生当学期体育课成绩考核不合格,可在下一学期进行补考;学生当学期体育课成绩评定为零分或没有选修体育课,需在下一学期之后的任一学期进行重修。
5.体育课为一学期一选课,由于场地条件等制约,体育资源设施等开课条件优先满足高年级。
6.游泳课为季节性公共选修课,在暑期短学期有针对性地开放,不能抵充必修课学分。
7.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0.5学分,在1.3.5.7学期进行,该学分不能抵充体育课必修课学分,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体育教学部提出免予测试书面申请。
体育教学部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