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教师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经教务处与信息化办公室协调商定,自10月24日起,军工路校区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借用办法作如下调整:
1、教师授课、辅导等需要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请从信息化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教师授课(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申请表》,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批后,将表格直接交至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除考试周外,其他考试用教室的申请,也同样适用此办法。
2、学院其他教学活动(如讲座、培训等)需要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请从信息化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学院教学(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申请表》,经由教务处审批并登记教室,之后将表格交至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注:
1、借用教室的起止周次以本科教学校历上公布的周次为准;
2、授课、辅导、考试等用途的多媒体教室借用,最长时间为5周;
3、全校正常排课及考试教室调度,仍以教务处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为准。
教务处
信息化办公室
201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