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浏览次数:22

各学院(部、中心):

为推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学校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以下简称“课程”)申报工作。本年度申报类型分为新申报课程AI+虚拟仿真课程两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    新申报课程

1.   建设原则:遵循“能实不虚、以虚补实、虚实结合”原则,重点解决真实实验条件受限(如高危、极端环境、高成本、不可逆操作等)问题。 课程内容无思想性或严重科学性问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课程基础要求: 纳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满足至少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

3.   负责人要求: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组织申报,课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或教学实验平台研发基础。

4.   原创性与知识产权: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课程全部内容需为我校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共有著作权须经全体共有方同意,在课程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课程需求的使用。

5.   申报限制:曾申报但未获批的项目,需经过至少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进后方可重新申报。已有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培育项目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得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   本次申报中,独立实验课带有实验的理论课程都可参与申报。

(二)    AI+虚拟仿真课程

申报课程应为原立项并已结项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实验资源完整,数据使用效果显著。同时,申报课程须在原有虚拟仿真课程基础上构建“AI+专业知识体系,体现人工智能与专业领域的深度交叉融合。

二、    建设要求

(一)    新申报课程

1.   需部署于上海理工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https://vlab.usst.edu.cn/),平台各版块内容建设完善,确保能正常教学使用。

2.   不少于1个教学周期的使用,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二)    AI+虚拟仿真课程

1.   须将人工智能技术与虚拟仿真课程进行深度融合,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构实验教学大纲,融入人工智能前沿案例,以及开发至少1个能够充分体现人工智能技术融合的新型虚拟仿真实验模块。

2.   升级改造后的课程需部署于上海理工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平台各版块内容建设完善,确保能正常教学使用。

3.   升级改造后的课程不少于1个教学周期的使用,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4.   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接口对接。

三、    申报及立项安排

1.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学校审定的方式,按照课程质量择优遴选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项目。

2.   2025512日中午12:00前:学院(部、中心)完成课程申报和评审,把材料交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予受理。新申报的虚拟仿真课程每学院限报2项。AI+虚拟仿真课程名额不限。

3.   现场答辩: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程。

时间:暂定2025513日下午。

地点:学生发展中心306会议室。

4.   研究期限:

新申报课程:20255-20275月,20265月进行中期检查,20275月进行结题验收。

AI+虚拟仿真课程:20255-20265月,20265月进行结题验收。

四、    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填写材料。申报表中所属专业代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填写6位代码。经学院评审排序后,于2025512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版pdf(附件12 命名:学院名称-负责人)、汇总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命名:学院名称-负责人-支撑材料)发至邮箱:usst_sj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老师,郑老师;电话:5508531155271516

附件1 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 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AI+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 2025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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