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次数:15

各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按要求参与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工作,并满足“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教师2023-2024学年的总体评教成绩至少有一学期位列本教学单位当学期授课教师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案、教材等)齐全;

4.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参评;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5.为了充分调动更多老师的教学积极性,连续两年以同一门课程申报并获得课程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不建议继续以该课程参评;

6.各教学单位需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评选办法,应避免单纯以“评教排序”作为唯一评选依据,须综合考虑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

7.校级评审中,2023-2024学年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教学竞赛等将作为评选加分项;

申报一等奖的教师从AI赋能课程教学、知识图谱建设、授课情况、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等方面准备3-5分钟PPT答辩;

8.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3-2024学年度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学分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奖励名额

2023-2024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本次学院申报名额总数为150名,其中一等奖申报限额50名,二等奖申报限额100名。

最终获奖名单以校级遴选结果为准。

三、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交至学院,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2.学院进行评选、公示

学院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学院评选办法须在学院网站公开;学院推荐获奖名单须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学院应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时间进行推荐上报,超额视为无效逾期不予受理;学院汇总排序将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评审确定。

3.学校评审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全面审核,组织推荐课程教学优秀奖一等奖的教师进行答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经学校评审,最终未获评一等奖的进入二等奖评审环节(若获评二等奖,不占用原二等奖名额);最终未获评二等奖的,不予递补。

请各学院于2024112915点前将《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2023-2024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教务处质量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yyuan@usst.edu.cn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55271041

 

附件: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推荐获奖名单(汇总表).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