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理论类课程期末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650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为保障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40号)、《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3]8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期末课程相关信息

请各教学单位仔细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附件1表1“理论类课程总表”的课程与其对应的“考核方式”是否正确,并于4月9日将表1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xk@usst.edu.cn)。

二、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的考核由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安排,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缩短教学计划,提前结束课程;

2.学院负责统计考查课程的具体考核安排,并按照要求格式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附件1)表3“考核方式为考查的理论类课程(随堂)”,并于5月13日将表3报送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xk@us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

三、考试课程

1.本学期考试周预计从617起,考试周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如部分考试课程教学安排特殊(例如教学结束周不在第16周,或中外合作类专业需特别安排考试的课程等),请教学单位填写《特殊考试课程安排表》(附件2),49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xk@us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经审核通过后,考试周不再安排该课程的考试。

四、试卷送交

1.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需要,原则上要求任课教师命题A/B(补考)两套试卷。一门课程的试卷难度、广度和题量应相当,且内容不得雷同;

2.请教学单位根据校对后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附件1)中的考核方式,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准备试卷题稿,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按时送交;

3.命题教师应正确填写《试卷卷首》、《试卷封面》(附件34)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切勿将答案附在试卷后面,试卷部分应留出足够答题空间;答题纸如需单独附页,请随试卷一起编排页码装订,试卷及答题稿用纸一律采用A4纸;

4.交卷范围及时间节点:

1)考试周课程A/B(补考)试卷题稿;

2)考查课程试卷题稿;

以上课程试卷印制归属教务处管理的,请任课教师于515交至教务处;课程试卷印制归属教学单位管理的,请任课教师联系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具体送交时间由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五、注意事项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考核后的试卷归档工作。

联系电话:55272239 

邮箱:yxk@usst.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xlsx

附件2:特殊考试安排表.docx

附件3:试卷卷首.doc

附件4:试卷封面.doc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