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插班生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287

各位2023年插班生:

欢迎进入上海理工大学学习和生活!

根据我校《上海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外校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号)文件规定,插班生在原学校取得学分和成绩的课程,通过转换和认定,可以记载到我校的成绩库和学生成绩单中。为使同学们顺利完成我校培养计划,现将插班生学分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认真阅读学生手册中的《上海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外校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本年级本专业培养计划,了解相关课程信息(课程教学大纲可在教务处网站查询)。此外,请认真阅读《上海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上理工2014[73]号)。

2.根据文件规定,参照本专业的培养计划确定学分认定的课程与课程组。学分认定时,应先以培养计划中的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为先,任选课程为次。在原就读学校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无法与上海理工大学就读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相对应,可申请认定为任选课程,任选课程学分认定上限为4学分,请核算好学分数填报。对于我校没有的课程不予认定。

3.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逐门课程填写并提交“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待审批流程结束后,课程及成绩将计入教务管理系统。请在填写申请前仔细阅读申请须知。

  

4.此次学分认定工作办理截止日期为2023922日,请各位同学及时办理学分认定的有关手续。学分认定申请经审批录入到我校教务管理系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撤销或更改。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