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市教委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文件规定,2016、2017、2018、2019年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2017、2018、2019、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按计划已经执行完毕,要求全部结题(以上各年度项目结题名单见附件)。
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圆满完成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在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见附件)。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由学院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结题报告及其他成果等电子版材料,请学院在4月15日前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