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助推教师激励计划、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服务精品本科建设,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强理论类课程考核管理规范。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2013]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及学院安排,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缩短教学计划,提前结束课程。
2.学院组织填报考查课程考核的具体安排,填报时,注意格式要求。
填写表格: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理论类考查课程目录(见附件3)
3.统计汇总后于2016年6月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纸质稿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usstjwk@163.com。
二、考试课程
1. 考试周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7月1日(考试周)。
2. 部分考试课程教学安排特殊(如教学结束周不在第16周,以及中外合作类需特别安排考试的课程),请各学院填写《特殊考试课程安排》表格(见附件1),在2016年5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经审核同意后,考试周不再安排该类课程的考试。
三、试卷送交
1.请各学院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周课程目录》(见附件2)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理论类考查课程目录》(见附件3),并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准备试卷题稿,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按时送交。
2.命题教师认真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试卷卷首》、《试卷封面》(见附件4、5)中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试卷部分应留出足够答题空间给学生答题,答题纸如需单独附页,请随试卷一起编排页码装订,试卷及答题稿用纸一律采用A4纸。
3.交卷范围及时间节点:Ⅰ:考试周课程A、B试卷题稿;Ⅱ:考查课程补考试卷题稿。以上课程试卷印制归属教务处管理的,请于2016年5月20日交至教务处;课程试卷印制归属学院管理的,请交至各学院教务办公室,送交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55272239)
附件1:特殊考试安排表.docx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周课程目录.xls
附件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理论类考查课程目录.xls
附件4:试卷卷首.doc
附件5:试卷封面.docx
教务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