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2016年度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复核等相关程序,给予附件中学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申请许可,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同时请相关同学确认认定的“创新实践A”与“创新实践B”课程是否准确(第一次认定为创新实践A,第二次认定为创新实践B,学生就读期间只允许认定2次)。以上内容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联系电话:55272085
办公室地点:公共服务中心201室40号窗口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2016年度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复核等相关程序,给予附件中学生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申请许可,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同时请相关同学确认认定的“创新实践A”与“创新实践B”课程是否准确(第一次认定为创新实践A,第二次认定为创新实践B,学生就读期间只允许认定2次)。以上内容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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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地点:公共服务中心201室40号窗口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