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2014届、2015届学生的结业转毕业与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于2016年3月15日前,填写《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表》,经财务处审核后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已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应在提交申请时一并附上结业证书原件。
2.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于2016年3月17日前将《往届生结业转毕业、学士学位学院审核意见汇总表》(见附件)与学生返回的结业证书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学校审核通过的名单以及领取证书时间,将于2016年3月25日左右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4.申请学位复议的学生,应于2016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表》,并附上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的书面推荐意见。学院于2016年3月17日前,将学院审核意见汇总表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学位复议结果将于2016年6月底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往届生结业转毕业、学士学位学院审核意见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