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且符合缓考相关规定者,请按缓考申请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受理时间:
本学期缓考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且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办理手续:
需要申请缓考的同学,请下载《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服务大厅201室46号窗口)备案,方可获得缓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
1、申请缓考,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实缓考原由;
2、缓考课程范围:除实践类课程外均设缓考;
3、缓考于下学期开学初与正常补考同时进行,缓考不及格无补考。
教务科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