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部):
根据市教委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0年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和2011年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课程
1、验收范围:2010年度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2、验收要求:
(1)必须在学校“课程中心”建设比较完善的课程网站,这是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一个重要标准。(“课程中心”网站建设技术支持:刘罡;联系电话:55275934)
(2)主要从课程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和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对每门课程建设实施检查和评价。
(3)项目负责人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2),学院(部)组织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专家组要由3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2名以上为校外专家。检查结论为通过和不通过。
3、提交材料:每门课程的验收报告书(一式二份)及其电子文档和验收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
二、中期检查课程
1、检查范围:2011年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附件4)。
2、检查要求:
(1)学院(部)自行组织开展中期课程工作。
(2)主要针对课程建设目标、建设进度及课程网站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检查结论为通过和限期整改。
3、提交材料:每门课程的中期检查表(附件5,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和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
三、填写验收报告书和中期检查表时,基本信息应与项目申报表一致。特别提醒:课程建设负责人和参与人不得随意变更;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提前向教务处提交变更申请,经批准方可。
请各学院(部)于10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送交教务处。
联系人:魏芬;联系电话:55271041;E-mail:usstjyk@163.com。
上海市教委将根据我校课程验收和中期检查情况组织专家抽查,对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将视情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重点课程的决定。为保证我校市重点课程的建设质量,做好本次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教务处、学校课程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附件:1.2010年度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2.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
3.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汇总表
4.2011年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5.上海理工大学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6.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