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学业方面有问题怎么办?
答:1.查阅学生手册,手册中涵盖了学生在校学习可能遇见的问题,并有明确的规定。学生手册在新生入学时人手一册。另外,在教务处网站上也有电子版的学生手册供学生查询。
2.仍有疑惑,可咨询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教务办公室的电话和办公地址可通过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查询。
3.咨询教务处相关科室。
◆关于选课
1、 为什么培养计划上有的课程这个学期没有开设?
答:专业培养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会进行变更,在学院提交培养计划变更表后,教务处会同步更新系统中的培养计划,学院根据变更后的培养计划开设课程。
2.错过选课/误选/时间冲突等问题怎么解决?
答:选课时间将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时间节点进行,三轮选课之后将不会再有任何形式的退改选。误选及漏选课程务必在第三轮选课过程中进行调整。时间冲突不可选。
3. 为什么课表里可以看到的课却没办法进行选择?
答: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则课程不可选:
跨校区选课;某个专业的专业课程;课程时间冲突;想选择的班级人数已达到上限;超过了学校规定的学期修读学分数。
4 培养计划中未通过或者未修读的课程现在不开了,学分不够怎么办?
答:填写“课程替换”相关表格,经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修读替换课程。
5.非在校生还可以报重修吗?
答:可以的,对于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在六年修业年限内可以在规定时间回校进行重修报名,但一定要注意重修报名的时间节点,勿漏报或错报。
6.什么是“任选”课程?
答:“任选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修。专业培养计划中其余课程模块的课程组多余学分均可冲抵“任选课程”学分。
◆关于考试
1. 如何查询补考安排?
答:补考通常是下学期理论教学周第一周进行,补考安排在补考前一周内公布。参加补考的同学需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补考及格成绩以60分计,补考不及格者可在该学期或以后学期申请重修。
◆关于成绩单办理
1.如何办理成绩单?
答:在校生以及毕业不超过2年的往届生,在第三教教学楼122室办理;毕业超过两年的往届生,在档案馆一楼办理。
◆关于学历学位证书
1.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条件是什么?
答: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具备以下政治思想品德和业务条件者,可授予主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一)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
(二) 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 具有从事实际工作或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 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如已取得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学分的90%以上者,予以结业,发给结业证书。学分未达到结业所需学分要求的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五) 取得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课程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且累计平均绩点达到1.8(含1.8)以上,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